2024年12月25日,八公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邹多品在八公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2024年,八公山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在落实中深化、在创新中发展。
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开展大学习大宣传大落实活动。高质量开展政治轮训,不折不扣落实“第一议题”、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开展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11次。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将党的领导融入检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及时主动向区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检察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案件。党组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巡视反馈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研判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坚持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依托读书班、主题党日等开展专题研讨7次。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报剖析党员领导干部及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赴淮南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
为社会平安稳定提供检察保障。全年办理审查逮捕案件56件73人、审查起诉案件125件187人。深入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从严惩治严重暴力犯罪8人,突出惩治“盗抢骗”“黄赌毒”犯罪67人。起诉涉众型经济犯罪50人。依法起诉职务犯罪案件5件7人,有罪判决率100%。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检察支撑。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8件30人。对企业家通过多种途径提出的约见申请,做到100%及时答复安排。挂牌成立“检察护企服务站”,线上组建企业家微信群,线下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为助力生态综合治理筑牢法治屏障。办理我市首例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人认购碳汇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案件。针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朱窝遗迹化石(“淮南虫”)无保护的方法、无指示标牌等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山水‘益’居”工作品牌建设获国家级、省级媒体广泛关注。
为深化社会治理注入法治力量。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172名嫌疑犯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4.59%,一审服判率96.8%。就办案中发现的电子烟市场管理不规范、寄递行业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3份。
倾力维护群众身边的安全。紧盯“舌尖安全”,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紧盯生产安全,开展消防通道等领域专项治理,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治消防风险隐患6处、高层建筑外立面安全风险隐患8处、电梯安全风险隐患3处。
倾心回应群众法治诉求。受理来信来访63件次,采取简易听证、上门听证等方式开展检察听证19件,其中信访案件听证后化解率100%。
倾情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3人。针对电竞酒店、民宿网约房等新兴业态场所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易发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开展违规接待未成年人排查活动。
刑事检察更看重客观公正。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5件次,自行补充侦查29件次。开展立案、撤案、侦查活动监督共计86件次。提出量刑建议率91.8%。针对刑罚执行问题,提出检察建议58份,监督纠正未经批准外出、延迟报到等违规情形9件次,有关部门均已采纳并反馈。
民事检察更看重权利救济。对民事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均得到积极回应。针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维权理赔等领域,依法支持起诉,法院全部采纳。与区工会签订《关于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帮助4名农民工追索工资报酬3万余元。
行政检察更看重促进法治。对履职中发现的违法行使职权行为,发出检察建议8件。督促行政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件,针对刑事不起诉但需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15件案件,提出检察意见并反向移送主管机关建议行政处罚。
公益诉讼检察更看重精准有效。办理各类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案件41件,制发检察建议38件,回复率100%。针对地下水资源保护、大气污染治理、邮政寄递安全、旧衣物回收箱监管、旅游区自动售货机安全等监管盲区开展专项行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1份。完善社会支持体系,10名“益心为公”志愿者通过检察云平台提供线索。
抓实抓好“三个管理”。针对办案不规范问题发出口头流程监控109件、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57份,常态化开展常规案件质量抽查和重点案件评查。健全反向审视机制,对控告申诉涉及的原案进行溯源分析,推动个案整改、类案治理。
不断的提高检察素能。多篇论文在国家级、省级期刊发表,1个课题被列为省级重点理论研究课题。研发督促整治“黑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社区饮用水治理等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并上架省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运用数据模型办理各类案件36件。
驰而不息从严治检。坚持抓早抓小,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专项行动。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填报工作,“有问必录”形成自觉,全年未发生检察干警违纪违法问题。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余人次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检察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107件次,举办检察开放日3次,53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00余条,依托“两微一端”等平台发布检察工作动态1400余篇,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荣获“全国节约型机关”“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建设生产传播工作成绩先进单位”“安徽省文明单位”“淮南市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等荣誉表彰,全年集体和个人获得各级各类表彰13次。